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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支付回应!

中金支付回应!

近日,持牌支付机构中金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金支付”)90.01%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26550万元,转让方为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对此,中金支付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北京商报)回应称:此次股权转让主要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为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获得成长性支撑,引入外部资源形成协同效应,提升企业投资运作的灵活性,激发公司创新活力,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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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4日,注册资金1亿元,是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即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全资子公司。

中金支付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发改委设立的专属项目,2005年国家发改委下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专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成功向发改委申报了"统一的电子商务安全网上支付平台"项目。2009年项目建成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验收,中金支付平台诞生,解决了制约我国B2B电子商务发展的三大问题--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以及支付需求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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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4日中金支付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对外提供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年12月22日公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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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中金支付2021年营业收入为6.78亿元,营业利润434.1万元,净利润809.44万元,资产总计和负债总计分别为33.06亿元、29.44亿元。

去年7月份,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因11项业务违规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1.53万元,并处罚款1195.06万元,罚没合计1526.59万元。时任中金支付总经理的史佳乐,因对上述部分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人民币23.2万元并予以警告。

具体来看,中金支付涉及11项违法行为,分别是商户结算账户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审核、管理特约商户档案资料,未及时更新商户信息;未建立落实商户培训制度;未按规定落实商户巡检义务;未能有效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责任,未能有效发现客户异常情况;将外包商作为特约商户并受理其发起的银行卡交易;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要求;未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为非法交易直接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未规范建立代收业务制度;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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