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信用卡积分重大调整!
日前,工商银行发布了“关于工银信用卡积分回馈形式调整的提示”。
工行表示,为向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增值服务体验,我行将于近期推出全新的个人客户增值服务回馈形式——“工银i豆”(暂定名,下同)。
用户在我行使用信用卡消费获得的存量积分将按照1:1的比例自动转换为“工银i豆”,新增消费累积的积分也将按照上述比例自动转换为“工银i豆”,积分累积规则、有效期不变,仍可兑换相关商品和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转换时间及相关细节,还需要等待工行后续通知,此次转换不涉及联名积分、商务卡积分、百夫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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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积分包括消费积分和特定积分:
1.消费积分:使用我行银行卡(不含百夫长、联名卡和商务卡)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计算),外币消费按比例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2.特定积分:我行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时,根据活动规则对符合条件的目标客户赠送对应的积分。
3.储蓄卡通过微信、支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消费(含二维码支付)不累计积分;累计综合积分的信用卡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微信、京东消费可累计积分;
4.使用累计联名积分的信用卡消费后,请以联名单位提供的积分或奖励为准;
5.积分有效期最长五年,逾期未兑换将清零处理。当日采集的个人综合积分次日生效,并在客户积分账户中显示。特定积分发放时间以具体营销活动发布为准,积分发放后次日生效。
以下项目不累计积分:
1.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公立医院、公立学校、金融类、政府类、慈善、居民服务和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等低费率、零费率商户的消费;
2.储蓄卡通过微信、支付宝、京东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含二维码支付);
3.单笔消费金额(含外币消费折算)不足1元的;
4.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等;
5.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费用(含信用卡还款);
6.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我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撤销相应积分;
7.通过我行APP进行消费(含二维码支付);
8.储蓄卡附属电子现金闪酷卡的电子现金消费;
9.我行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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