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银行信用卡“交易、账户、还款”等政策调整
2024年第二季度,各家银行发布了哪些重要公告?有哪些重要政策值得关注?一起看看吧!
账户管理
平安银行《关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行信用卡卡片数量最高上限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客户在平安银行持有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有效卡总计不超过10张(含)。若客户持有卡片数量超上限,于7月5日统一注销客户名下使用频率较低的卡片。
交易管控
上海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不得在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在物业、分时用房类商户设定交易限制,不得在投资理财类商户进行交易;不得在彩票类商户进行交易;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批发业务涉及的烟草配送类商户,或其他批发、经营类税收等;不得用于偿还贷款。
广州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的公告》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或其他涉及房产类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不得在房地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不得在投资理财类、融资租赁类商户进行交易;在房产租赁类、物业管理类、金融服务类、保险类、烟草配送类、彩票销售类等存在日常交易场景的商户设置符合普通个人日常消费习惯的交易金额限制,在满足日常消费基础上进一步防范资金流入违规领域。
北京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因异常他人代还行为影响卡片正常使用。个人信用卡透支资金仅用于日常消费用途,不得用于任何房地产、证券市场、投资理财、生产经营、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北京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交易凭证材料,用以核实交易真实性。根据监管要求及风险管理需要,信用卡在指定场景设定交易限额,或禁止在部分类别商户中交易。
分期业务调整
交通银行《关于下线自动分期业务的公告》2024年6月29日(含)起对“想分就分自动分期业务”进行调整,即对该日期前已签约开通“想分就分自动分期业务”的客户做统一解约处理。解约后入账的交易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处理,解约前已发生的分期交易不受影响(客户可继续分期还款),仍可按照原分期还款计划按期还款,应还款额以账单显示为准。
广发银行《关于样样行自动消费分期付款业务与订阅账单分期业务下线的公告》2024年6月20日起,样样行自动消费分期付款业务调整下线,已办理样样行自动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客户从该日起将无法使用自动分期功能,已生成的自动分期订单不受影响,未完结的分期订单支持继续分期还款或提前还款,请合理规划并按账单及时还款。2024年6月20日起,订阅账单分期业务调整下线,客户可通过关注绑定“广发信用卡”官方微信或下载发现精彩APP查询消费与账单明细。
光大银行《关于更新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部分分期业务分期协议的公告》2024年5月10日(含)起,对账单分期、交易分期及消费总额分期业务新增48期,对取现分期业务新增24期。实际可申请期数及对应分期利率以各渠道系统实时审批展示为准。
兴业银行《关于兴业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功能下线的公告》2024年6月30日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功能(包含立享信用卡、兴业通信用卡及其他已绑定自动分期功能的兴业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功能下线后,将不会再对绑定自动分期功能的信用卡中的消费自动办理分期。2024年6月30日前已开始分摊的自动分期交易不受影响,将继续正常分摊,持卡人可根据账单金额正常还款。
浦发银行《关于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等业务功能调整的公告》2024年7月1日(含)起调整账单分期业务和自由分期付业务的签约自动转分期功能。届时,对于已开通自由分期付业务的签约自动转分期功能、账单分期业务的长期签约自动转分期功能的客户,符合条件的交易及新生成的已出账单将不再自动分期。请根据对账单列示金额合理安排还款。
华夏银行《关于华夏银行标准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下线的公告》2024年6月26日(含)起下线标准信用卡自动分期功能。届时已开通自动分期功能的信用卡账单将不再自动转为分期,已生成的自动分期还款计划不受影响,请客户注意按照账单金额合理安排还款。
还款调整
工商银行《关于调整牡丹贷记卡最低还款额计算规则的提示》2024年5月25日起,每期账单中新入账的年费、工本费金额将不再计入该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仍计入全额还款账单金额。
邮储银行《关于调整装修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的公告》2024年9月26日起,调整装修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由“收取剩余未摊本金的3%作为违约金”变更为“收取一期分期利息作为违约金”。
广发银行《关于调整广发银行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提前清偿违约金收取标准的公告》2024年9月20日起调整汽车消费分期提前清偿违约金收取标准,客户申请提前清偿已成功办理的汽车消费分期业务,需支付提前清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全部剩余本金的0-12%比例收取,收取比例受购车品牌、购车门店、产品方案、还款年限等因素影响,具体以客户办理业务时系统展示的双方约定为准。
溢缴款调整
招商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交易管理的公告》将持续开展信用卡交易监测,加强信用卡溢缴款存入及转出、非本人还款、异常境内外消费及取现等交易管理,对信用卡异常交易及行为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限制或取消交易、中止或停止信用卡使用等,并结合监管要求及风险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信用卡仅限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信用卡,不得出售、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非法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
民生银行《关于继续加强信用卡溢缴款和非本人还款管理的公告》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因超额还款产生溢缴款或他人代还款影响卡片交易。在满足客户合理还款需求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监测,根据账户风险程度从溢缴款存入及非本人还款方面采取管控措施,并结合监管要求及风险形势进行动态调整。信用卡仅限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不得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转出、取现等行为转移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
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本网原创内容,禁止转载,原文链接:http://www.xiuyouwang.cn/zixun/1452.html